北京互联网法院:图片侵权案件的比例很高,一张最多可以判5000元
浏览:111 时间:2025-1-2

来自太平洋计算机网络的消息:北京互联网法院今天报道了对网络相关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。根据通知,侵犯图片版权的案件占版权案件的一半以上。如果被告出于商业目的使用侵权图片,一幅图片最高可获得5000元的赔偿。

数据显示,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3月31日,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54844件,其中知识产权案件42121件,占76.8%。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,著作权纠纷42080起,占99.9%,网络域名纠纷40起;还有一起涉及知识产权的行政案件。

据悉,版权纠纷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主要类型,包括摄影作品、文字作品、电影和电子作品、艺术作品、音乐作品等。其中,涉及摄影作品、文字作品、电影和电子作品的案件数量居版权案件数量前三位,分别占51.7%、18.8%和18.2%。

法院通常给予权利人强有力的保护。实际上,一张照片的最高赔偿额是5000元。相反,如果图片的原创性较低,被告的过错不明显,比如普通网民不知道版权,使用小图片进行自媒体映射,法院会平衡权利人和侵权人的利益,合理确定赔偿金额。实际上,一张照片的最低补偿是300元。

作者:卢松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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